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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鍾玉玨╱綜合報導】

南韓三大在野黨11月29日確認,將力爭在12月2日完成國會彈劾朴槿惠總統的程序。南韓憲法第65條有關彈劾總統的規定如下:「總統…在執行職務時,若有違背憲法或其他法律之情形者,國會得通過彈劾他們的動議。」

啟動彈劾程序的第一步是1/3以上國會議員提案,簡單多數(國會議員過半數)通過提案後,須2/3(200席)以上國會議員通過彈劾決議。一旦國會通過彈劾案,總統將暫停職權,由國務總理代理職務,直到憲法法庭作出判決為止,整個過程最長可能耗時6個月。

此外,彈劾決定僅止於免除被彈劾者的公職,但其民事及刑事上的責任並不因此而豁免。

國會通過彈劾案後,將送交憲法法庭審理,一旦經2/3以上大法官(即6位以上大法官)表決通過,朴槿惠總統將解職,並在60天內舉行大選選出新總統。

目前憲法法庭9位大法官中,有6位由朴槿惠或同屬保守陣營的前任總統任命,因此外界質疑其是否會判決彈劾案成立。另一變數是有2位大法官明年任期屆滿,其中一人是首席法官朴桓哲(音),預計明年1月31日卸任。而另一人李鐘敏(音)的任期到3月14日。

照目前情勢來看,代理的國務總理不太可能提名2位大法官遞補遺缺,以免引起更多的政治風波。換言之,將由憲法法庭7位法官(審議彈劾案的最低法定人數)決定朴槿惠的命運。若1位法官缺席,因未達出席的法定人數,憲法法庭便無權後續行動。

此前,南韓前總統盧武鉉曾在2004年上台後僅1年,就因為公開呼籲選民支持他所屬的政黨,違反選舉中應保持政治中立的原則,導致掌握國會多數的在野黨一舉通過彈劾提案。不過當時民意未站在在野黨這邊,2個月後憲法法庭也否決了彈劾議案,認為盧武鉉的失言未嚴重到下台。

但朴槿惠的「閨密門」醜聞不同於盧武鉉的前例,因為不僅親信干政、收賄等指控的嚴重性遠大於盧武鉉的失言,也因為民意一面倒要求朴下台,政治專家認為,朴槿惠下台是遲早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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